管理层酝酿互联网金融监管方案,不包括比特币

央行正在牵头制定监管规定,防范快速发展的中国互联网金融业日益上升的风险。其引述知情人士的话称,央行正与银行业、证券业及保险业监管机构

联手,试图落实相关监管措施,防止消费者信息被盗用或误用,确保互联网投资产品的风险得到充分披露,并禁止非法融资活动。
对影子银行的治理是2014年监管机构的工作重点之一。这一工作是在2013年就确定下来的,在1号文件里面有明确规定说明:央行负责金融稳定,由其负责牵头制定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定也算情理之中,预料之中。

事实上,去年年底下发的加强对影子银行监管的规定中,新型网络金融公司等就被划入了影子银行的行列。当时,对于网络金融活动等,上述监管规定已要求,由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办法。

“对于监管者而言,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就像一个烫手的山芋。”一位接近央行的知情人士称,银监会、保监会、证监会成立之后,央行对机构的监管弱化,若能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权拿过来,也不是坏事,但问题在于互联网金融现在风险高,责任也不小。

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彭文生预计,未来一行三会还会陆续出台具体的监管细则,规范和监管影子银行的成效将取决于这些细则的内容和落实力度。

2013年被称为“互联网金融元年”,余额宝、P2P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产品、企业呈爆炸式增长。但目前中国影子银行体系中距离监管最远的,也是风险控制相对较弱的,恰恰又是互联网金融。

对于互联网金融,已有多位央行官员频频发声。这些表态,或许透露了监管思路的一些蛛丝马迹。

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就表示,目前,对于互联网金融进行评价,尚缺乏足够的时间序列和数据支持,要留有一定的观察期。要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和发展,包容失误。但同时绝不姑息欺诈、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。

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,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目前还处在初始状态,标准意义上的功能链完整的互联网金融还处在“破壳”之中。就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而言,未来的金融业态是在竞争中共存、在共存中竞争。

博主言:整个监管方案中,没有涉及任何与比特币、莱特币有关的信息。这说明比特币、莱特币将不属于互联网金融,如果不属于互联网金融,很显然将会有其他的相关规定进行监管,绝不会出现法外之地。而且央行关于风险提示已经明确说明了金融机构不得参与比特币。随着关于互联网金融整顿的出台,相信对于比特币、莱特币等虚拟电子货币的治理也将不远亦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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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BTC-Miner | 发布:2014年02月12日 | 分类:比特币资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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